竹北市民代表會113年徵求短期臨時人員一名,僱用資格條件如下:
一、性別:不拘
二、年齡:20歲以上,男須役畢。
三、個人條件:
(1)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2)能運用word、excel等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3)認真負責,服從性高;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4)需備小型車駕駛執照。
四、僱用時間:依竹北市民代表會臨時人員勞動契約書辦理
【本次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請假結束日止(本職務係代理本會臨時人員育嬰假所遺業務,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
五、工作待遇:月薪27,470元 (含勞、健保)。
六、從事工作內容:
1.辦公廳舍環境清潔維護、接聽電話、接待訪客、公務行程登記業務…等工作。
2.協助為民服務等內外勤業務及首長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七、報名程序:一律以書面報名,意者請寄履歷表、自傳、身份證、畢業證書、退伍令、汽車駕駛執照相關證明等資料影本,請於113年4月1日(星期一)前親送竹北市民代表會或掛號寄送以郵戳為憑(地址:30284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2樓;連絡電話03-5552563轉15陳小姐)。
八、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以居住於竹北市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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