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市民代表會 第八屆(市)第八屆第十八次臨時會議事錄 友善列印
提案表
案號: 市長提案(甲字)第一號 提案人: 市長 何淦銘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為辦理營建署核定補助「107年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新竹縣竹北市內生活道路養護整建工程」,請貴會同意墊付新台幣陸仟萬元整,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7年07月20日台內營字第1070812440號及新竹縣政府 107 年 07 月 26 日府工土字第1070098377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程本所提案總經費新台幣陸仟萬元整,其中直接工程費用約為5460萬元、間接工程費用約為540萬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用約為300萬元 (約為總工程費用5%),營建署補助新台幣4920萬元整,本所自籌配合款新台幣1080萬元整。
辦法 俟貴會通過後於108年度總預算時編列轉正。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市長提案(甲字)第二號 提案人: 市長 何淦銘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檢送107年第1次追加(減)預算案,請審核。
說明 一、依據預算法第79條規定辦理。
二、本市107年第1次追加(減)預算案已編竣,請貴會審議。
辦法 審議通過後函送新竹縣政府及新竹縣審計室核備。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市長提案(甲字)第三號 提案人: 市長 何淦銘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請貴會同意墊付新台幣壹佰貳拾陸萬伍仟陸佰元,配合新竹縣政府辦理竹北市各都市計畫樁位測定,請審議。
說明 為配合107年度新竹縣政府辦理「變更竹北 (含斗崙地
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重製疑義」樁
位測定作業經費二分之一配合款計126萬5,600元整(府
產城字第1070372748號函)。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於108年度總預算編列轉正。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一號 提案人: 余政達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將兒四公園改名為隘口公園,立碑說明隘口的由來,教育下一代認識隘口。
說明 本市隘口地區其歷史的開發、族群的變更,都是歷史學家以及文化工作者最好觀察的一個地方,希望透過這個公園立碑來教育下一代認識隘口,並藉此機會說明隘口這個名字、故事的由來。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二號 提案人: 張美珠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本市興安里文義街路面柏油損壞嚴重,建議公所將該路面刨除並重鋪,以維護交通之安全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三號 提案人: 張美珠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改善光明五街至縣政二路380、378及376號住宅前人行道損壞修復工程以及排水溝堵塞疏通工程,以維護市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四號 提案人: 余政達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加強堤頂街、隘口老街路邊除草,以維護市容。
說明 本市堤頂街、隘口老街路邊雜草,並未列入公所除草範圍,建請公所加強此二街道路邊除草,以維護市容景觀。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五號 提案人: 許育綸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於生態鑿井工程增加東興圳中游的位置。
說明 本市明年度總預算有增加編列生態鑿井工程之項目,於豆子埔溪枯水期補助水源解決缺水問題,因本市高鐵特區居民也一直反應東興圳枯水期没水的困擾,建請公所於明年該項工程預算執行委請廠商規劃設計時,並將該圳一併納入評估設計,增加一處東興圳中游位置鑿井工程,以解決該區居民缺水的困擾。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六號 提案人: 許育綸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於鳳崎步道2K處興建人行步道橋樑。
說明 本市鳳崎步道全線步行大致平緩,唯於2K處突然下坡並切入一個乾溪的山谷,行走時會突然上切,又突然下切,因此當民眾走至2K處時普遍的都會折返,為使整個步道行走時更為舒適,建請公所於此處評估規劃並興建一座人行步道橋樑,讓民眾可以直接從天德堂平緩的走到蓮花寺,使本鳳崎步道設施建置更為完善。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七號 提案人: 許育綸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於納骨塔興建工程附屬規劃樹葬園區。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八號 提案人: 楊瑞蘭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編列監視器每年伍佰萬元的建置經費,以利治安與交通的維護。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九號 提案人: 楊瑞蘭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加速北崙里集會所、活動中心的用地取得,以提供當地里民良好的活動空間。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十號 提案人: 葉信輝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於華興街262巷路面加封改善工程。
說明 本市華興街262巷道柏油路面久未修護,建請公所納入道路改善工程,以利人車之通行。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十一號 提案人: 張美珠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對興安里及文化里社區活動中心用電作全面檢討。
說明 本市興安里及文化里社區活動中心的使用已三年多,該期間增加很多的設施,當夏天開會時4台冷氣機全開常發生跳電的情形,為避免用電量的不當而發生意外,建請公所對該社區活動中心用電量作全面的通盤檢討。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十二號 提案人: 黃華松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改善修剪樹木的方法。
說明 本市公園等樹木修剪外包廠商都用齊頭式(斷頭)的修剪方法,因夏天極端炎熱影響遮蔭,建請公所改善修剪樹木的方法並讓民眾都可以接受。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十三號 提案人: 鍾國章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儘速改善麻園社區活動中心漏水問題。
說明 本市麻園社區活動中心興建初期即發生嚴重漏水問題,社區理事長反應多次公所都無作為,建請公所儘速派員會勘並改善該活動中心漏水問題。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十四號 提案人: 葉信輝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將澎湖窟人行健走步道(溪州路以東路段)改善及增加運動休閒設施。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十五號 提案人: 葉信輝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修正反射鏡設置要點。
說明 一、本席接到很多民眾陳情,反射鏡設置常受制於要點的規定而無法施設,譬如說從社區出來到馬路的這個巷口可能就不能設置,而與一般民眾的認知產生相當大的落差。
二、對於我們反射鏡設置要點的規定或文字上的規範,都是為維護行人、車輛進出的安全,都應取利於民,希望要點在認定上可以多放寬一點,本市很多社區大樓常面臨上述的問題,請公所研議修正。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十六號 提案人: 余政達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函轉縣府在興隆大橋竹北下橋處,增設下橋左轉取締型監視器並公告市民,以維護交通秩序、加速下橋車流疏散。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十七號 提案人: 黃華松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向中央爭取經費整治豆子埔溪。
說明 本市豆子埔溪因含氧量不足於每年枯水期時造成大量魚隻死亡,臭氣沖天,因豆子埔溪係屬水利方面,今年中央有前瞻計劃補助款,建請公所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予以整治,以提供市民休閒活動空間,並維護周邊住戶居家環境品質,保障市民之權益。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十八號 提案人: 楊瑞蘭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評估設備補助款可予以補助監視器建置的經費,以加速監視器建置,提昇安全的環境。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十九號 提案人: 曾金清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放寬路燈設置的限制。
說明 路燈的設置對於鄉下是非常需要,因鄉下道路晚上路面黑暗,住戶回家路程長遠較易發生危險,若需要設置路燈提出申請,又因私人土地關係造成申請非常的困難,建請公所放寬路燈設置的限制,以維護市民行的安全。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