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市民代表會 第八屆(市)第八屆第十三次臨時會議事錄 友善列印
提案表
案號: 市長提案(甲字)第一號 提案人: 市長 何淦銘
附署人
案由 請 貴會准予墊付新台幣貳佰貳拾萬元辦理本市仁義市場豆子埔段788地號等2筆市有土地地價稅補繳納案。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106年8月14日新縣稅土字第1060161246號函辦理。
二、經查竹北市豆子埔段788及1105地號等兩筆土地,原部分面積各876平方公尺及2,391.48平方公尺免徵地價稅,因稅捐稽徵局辦理稅籍清查發現原免徵土地係供市場使用,依規定本所須補繳納101年至105年地價稅共計新台幣1,824,840元整。
三、本所106年度原編列市場地價稅預算共300,000元,因仁義市場地價稅增加計收面積,稅額預計調升為569,264元,共計不足373,873元。
四、因預算需採整數編列,本案共計2,200,000元整請 貴會准予墊付該款項,以利市場管理業務推展。
辦法 俟 貴會通過後,於107年度總預算時轉正。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市長提案(甲字)第二號 提案人: 市長 何淦銘
附署人
案由 為辦理本所竹北市竹義段429地號多功能多目標使用工程民事訴訟工程款給付事宜,請貴會准予墊付新臺幣參佰參拾參萬元整,請審議。
說明 本所辦理竹北市竹義段429地號多功能多目標使用工程
,承攬廠商騰偉營造有限公司因地下室開挖有廢棄物及土方所產生之處理費用與本所進行民事訴訟,本案經一審及二審判決本所敗訴後,本所續提出三審上訴,依據最高法院民事「一零六年度台上字第一五三六號」裁定,判決本所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本所)負擔。
依據二審判決本所需給付騰偉營造三百零六萬四千三百
二十五元以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我方之翌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共三百三十三萬兩千
四百五十三元),經本所法律顧問與對方律師協商,騰偉
營造同意給付金額以整數共計三百三十三萬元整支付,
請 貴會准予墊付該款項,以利後續事宜進行。
辦法 俟 貴會通過後,於107年度總預算時轉正。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市長提案(甲字)第三號 提案人: 市長 何淦銘
附署人
案由 為辦理「2017竹北市烏魚文化節暨光環境設計」委託專業服務案,請 貴會准予墊付新臺幣陸佰伍拾萬元整,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6年8月11日觀旅1065001456
號函同意補助新台幣30萬元整辦理墊付。
二、為統合竹北在地烏魚養殖、漁產加工、餐飲商圈等資源,營造出在地深度休閒體驗、美食伴手禮產業環境,特辦理「烏魚文化節」,結合行銷展售會、嘉年華會表演、烏魚子製作導覽體驗,並與光明商圈商家結合,辦理美食試吃活動。
三、「光明商圈光環境」搭配「烏魚文化節」以海濱意象做為亮化元素,結合光裝置藝術 (文化公園)、橋樑亮化(賜福橋、翰林橋)、設置光廊道(光明一路),讓市民於光明商圈消費的同時,可以散步觀賞夜晚造景,對商圈有嶄新的體驗與想像,衍生作為「2018竹北元宵燈會」前導意象。
辦法 俟 貴會通過後,於107年度總預算編列轉正。
議決 全案撤回。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一號 提案人: 張美珠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函轉相關單位於本市勝利十一街與莊敬五街交叉路口裝設紅綠燈,以維護交通之安全。
說明 本市莊敬五街可直通十興里,上下班車輛多流量大,與勝利十一街之交叉路口(鐵板燒旁),近期內已發生多次車禍,建請公所函轉相關單位於該路口增設紅綠燈,以維護用路人通行之安全。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二號 提案人: 曾金清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協助處理本市鳳岡路二段413巷籃球場地面及圍籬損壞之修繕工程,以提供市民優質的運動場所。
說明 本市鳳岡路二段413巷籃球場因年久失修,其水泥鋪面及部分圍籬已損壞,為避免市民運動之危險,建請公所儘速派員會勘,協助重新舖設該場地及修復損壞之圍籬,以維護市民運動之安全。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三號 提案人: 張美珠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改善本市莊敬三路及勝利十一街人行步道舖設之紅磚損壞工程,以維護用路人之安全。
說明 本市莊敬三路330號前、莊敬三路(公十六公園)變電箱旁及勝利十一街212號前人行步道舖設之紅磚,凹陷不平已嚴重損壞,為避免交通事故之發生,建請公所儘速派員會勘並予改善修復,以維護用路人之安全。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四號 提案人: 曾金清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規劃增設鳳岡線免費市民公車站點,以嘉惠民眾搭乘之需求。
說明 本市鳳岡路二段540巷園頂站至鳳岡路三段尚義街口相隔約500公尺,且中間也有一社區,需要搭乘公車之鄉親及學生極不方便,建請公所於該區規劃增設一站點,以嘉惠市民搭乘之需求。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五號 提案人: 張美珠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儘速修繕本市六家七路人行步道上損壞之休憩座椅設施,以維護民眾休憩之安全。
說明 本市六家七路人行步道上設置之休憩座椅,部分座椅已嚴重損壞(如圖示),為避免民眾使用之危險,建請公所儘速派員會勘並予修復,以維護民眾休憩之安全。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六號 提案人: 曾金清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函轉環保局重視垃圾掩埋場垃圾清運現場,卻還持續進入傾倒垃圾之問題,並請公所協助處理,以維護掩埋場周邊住戶之生活品質。
說明 本市鳳岡區垃圾掩埋場垃圾清運現場,根據本席8月26日召集環保局長等人勘查結果,發現新豐鄉公所還持續進入傾倒垃圾之問題,為維護周邊住戶之生活品質,建請公所函轉環保局重視此問題,並請公所協助處理。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一號 提案人: 曾美琴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於三民路地下道上方(海都餐廳旁)裝置時鐘温度器電子看板,以利民眾隨時掌握時間氣溫訊息。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二號 提案人: 余政達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針對「民眾活動中心重建ㄧ案」向代表會召開正式進度說明會。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三號 提案人: 楊瑞蘭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函轉縣府於本市福興路832號前之路口設置紅綠燈,以維護用路人行車的安全。
說明 此路段車流量大亦發生多起車禍,建請相關單位擇期會
勘,評估設置紅綠燈之可行性。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四號 提案人: 楊瑞蘭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於新泰路36巷56號旁之水溝通往中華路之箱涵段,進行清淤工程,以維護民眾安全衛生的居住環境。
說明 依竹市工字第1053012504號會議紀錄,台灣新竹農田水
利會已於7/27進場清淤現場明渠部分,現況發現中華路
箱涵應有淤泥阻塞,造成排水系統不通,建請公所清潔
隊吸溝車協助處理淤積,以維護民眾安全衛生的居住環
境。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五號 提案人: 許育綸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將東興路以北高鐵橋下閒置空間活化為廣場,以滿足露天活動雨備需求。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六號 提案人: 許育綸
附署人 全體出席代表
案由 建請公所設置光明商圈即時剩餘車位數電子看板,以提高民眾停車便利性。
說明 如案由。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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