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市民代表會 第七屆(市)第一次臨時會議事錄 友善列印
提案表
案號: 市長提案(甲字)第一號 提案人: 市長 楊敬賜
附署人
案由 請 貴會准予墊付新台幣335萬元,辦理新竹縣竹北市斗崙里博愛南路、福興一路雨水下水道工程,以改善斗崙里縣政十三路附近排水問題。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99.07.06營署水字第09929t2963號函及縣府99.07.15府工水字第0990118477號函辦理。
二、本市因竹北(斗崙)都市計畫擴大案(台科大)區段徵收致原由縣政十三街附近排往南側之排水明渠,因徵收案而阻斷排水,若遇豪大雨將造成光明九路(竹北分局附近)之排水難以宣洩。經向縣府及中央爭取,獲內政部列入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加速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補助辦理。
三、工程部份核列於100年度執行,工程設計監造於99年度辦理,工程經費4500萬元(含設計及監造費)。有關設計監造部分核列中央款301萬5000元,地方自籌款10%,33萬5000元(縣府及本所冬1/2即167,500元)合計335萬元,請 貴會准予墊付。
辦法 俟 貴會通過後,於100年度預算時轉正。
議決 照案通過 。
案號: 市長提案(甲字)第二號 提案人: 市長 楊敬賜
附署人
案由 請 貴會准予墊付新台幣肆仟捌佰柒拾萬壹仟玖佰壹拾元($48,701,910元),辦理新寮橋改建工程之不足款。
說明 一、本工程因用地大部份為未登錄土地及部份私有地,近期完成補償事宜,近期辦理工程發包。
二、本市新寮橋改建為長63公尺、寬15公尺之斜張橋。需工程款玖仟捌佰柒拾萬壹仟玖佰壹拾元($98,701,910元)。本所已於 98年度道路橋樑工程項下編列伍仟萬元($50,000,000元),尚不足($48,701,910元),為利工程發包,請 貴會准予墊付。
辦法 俟 貴會通過後,於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轉正。
議決 照案通過 。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一號 提案人: 蔡志環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 市公所於本市光明十四街一巷新闢道路 ,以解抉該巷排水問題及提昇市民生活品質。
說明  本市光明十四街一巷係臨鐵路邊八公尺道路,地形低注,遇雨則嚴重積水,造成該地居民之不便,請 公所儘速新闢
道路丈民眾已捐地予市公所旁,以徹底解決淹水問題。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二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盡速全面接管本市轄內道路,統一道路養護單位,以利養護工作順利進行及避免民怨。
說明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三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為全體市民投保意外保險(重大意外事故死亡or殘廢),投保金額為35~50萬元,以免民眾若有意外情事發生時 ,措手不及造成家庭生計困頓。
說明 1、建議公所自創之社會福利,應以濟急、濟貧之精神,福利廣被全市市民為佳,意外保險確實為符合精神之社會福利。
2、平均在每位市民身上所負擔之費用約在120元以內,設會福利之經費投入邊際效益高。
3、此建議之最低投保金額35萬,係依據行政院主計處調查之國人平均喪葬費用。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四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全面體檢本市人行步道 ,以維衛道美化及行人之安全 。
說明 本市多處人行步道皆坑坑洞洞及地磚鬆脫,建請市公所編列預算,全面體檢並改善本市人行步道,以維護行人之安全。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五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成立各里環保志工隊,以改善目前市容並減輕本市清潔隊員之工作量。
說明 本市清潔隊因人力有限,要維護整個市容之美觀,確實力有未逮,如能善用市民人力資源,鼓勵市民共同維護家園,協助推動市容綠美化工作,既可解決人力調度之苦又可以整潔美化市容。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六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於市內公有停車場規劃種植具季節性及特色花卉,以美化生活空間,改善市容。
說明 本市部分現有之公有停車場雜草叢生,建請市公所規劃種植具季節性及特色花卉,並加強管理、維護,以增加公有停車場特色及使用率,並美化生活空間,改善市容。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七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於本市轄區內重要機關前,規劃部分公有停車格准予半小時免費停車,以方便民眾洽公。
說明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八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定期追蹤代表提案,詳加列管並將執行進度函報本會,以利每位代表瞭解提案執行之情形。
說明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九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舉辦各里清潔競賽(名列前茅者可獲頒獎金 ),鼓勵民眾愛護家園及保持週遭環境之衛生,期可共同維護市容之整齊清潔。
說明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十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簡化「代表申請書之簽核程序」,期能縮短簽核時問,以提高行政效率。
說明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十一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明年起,對於年度舉辦之各項大型活動,先進行年度整體行銷主題之規劃及整合,期能加乘宣傳效果、建立整體形象,以達多元行銷城市觀光之效。
說明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十二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配合行政院重大政策,全面推動申辦事項單一窗口、簡化作業流程及書表。申辦表單及流程電子化。制定一吹告知單等各項便民之整合服務,以躍升市公所之行政效能。
說明 1、依據行政院重大政策「推動整合服務效能躍升方案」建議。
2、該方案之規劃精神
(一)確保提升機關服務水準:剋期完成各機關申辦資訊完整公開;檢討與改進主要申辦案件表單繁複與不一致現象;建立為民服務評價機制,以保證機關服務水準。
(二)促進服務效能精進再擴大:擴展免填書表簽名即可辦理、單據電子化、多元管道同步服務等應用領域,帶動及提升整體服務水平。
(三)拓展創新與整合服務:走在民眾需求之先,於適當時點,主動提供整合式服務、稅費電子主動通知、通訊地址遷移通報單一窗口等,提供超越民眾期待之服務。
3、該方案之對外重點工作項目
面向    3階段/3層面  重點工作項目
對外服務  服務整備   加強申辦資訊公開透明、表單簡化及標準化
      服務提供   推動單一窗口作業,落實主動服務
      服務考核   建立服務評價機制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十三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市公所配合行政院政策,全面加強市公所網站內容、公開各單位業務內容、承辦窗口、各項標準作業流程 、表單下載、各項重要建設 、計畫或活動之執行進度與期程 ,提供公開、透明之行政資訊 ,以達宣導施政成效及便民之效。
說明 1、依據行政院研考會「行政院服務品質獎」之「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建議。
2、「政府服務品質」係民主社會政府服務之要素。政府作為最大的公共服務提供者,在e化的時代,要能迅速、正確且有效地解決民眾的問題,要以卓越的行動能量與執行能力,才能讓民眾可以期待與信賴。
3、該方案之目標(二):促使政府資訊透明化,提供友善網路服務,確保民眾知的權利與資訊使用權。
4、該方案之實施要項(三):善用傳播媒體及公聽會、說明會、村里民大會等公眾場合,針對服務對象及業務特性擬定行銷策略,宣導政府施政措施及執行成效。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十四號 提案人: 楊瑞蘭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 市公所儘速編列預算興建斗崙里集會所暨活動中心,以凝聚里民向心力及解決該里舉辦各項活動無一適當場所之窘境。
說明 一、依據竹北市戶政事務所統計,斗崙里至99年7月總人口數已增加至11077人,在整個竹北市26個里中,排名第三多人口,但卻沒有現代化的活動中心及里集會所,無法凝聚里民向心力及舉辦各種大小活動讓里民有個現代化的公共設施。人口快速增加,公共設施建設也要加快腳步,市政的執行有賴全體市民共同的支持,有個里集會所暨活動中lU就如同"家"一般重要。
二、據了解新竹縣政府已移交土地予市公所,請市公所儘速編列預算,100年可望動工興建,造福里民。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十五號 提案人: 楊瑞蘭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 市公所強制拆除、打通本市光明十街道路 ,留給孩子們一條平安上學與回家的路。
說明 一、請讓高牆倒下吧!據了解上週又有個孩子因要通過竹北市光明十街爬梯子而不慎摔傷,真不知下一個受傷者會是誰?是否會摔出人命?責任又該由誰來負呢?
二、據了解在98年底,附近許多居民已將陳情書送至市公所,一年又即將過去,此次親自訪視,民怨如排山倒海而來,光明十街被地主整條用水泥牆封死後,出現淹水狀況,目前正值開學,更多的孩子為了上學卻得爬梯子過去,留給孩子們一條平安上學的路有這麼困難嗎!
三、對於路權問題與法規,相信主管們一定非常清楚與專業,若小老百姓能自行協調與解決就不會是個問題,但此時此刻不禁要問,政府的公權力在哪裡?難道在法規上無法強制拆除嗎?地主的行為導致有人受傷,難道不會構成公共危險罪嗎?
四、沉默的母親(市公所)是否該醒了,孩子們的安全需要您的保護!您也將會擁有更多支持的力量。
五、(附件如後)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十六號 提案人: 楊瑞蘭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 市公所重新規劃路燈的設計與架設 ,並採全市地下電纜化,以平衡都市發展,打造亮麗竹北。快樂的城市。
說明 一、斗崙里縣政二路至新崙里中華路---福興路120縣道路,路燈太暗照明不足導致車禍頻傳,此路段為新(台科大)舊(縣府所在地)都市計劃命脈銜接點,顯得非常重要,但路燈老舊影響整個都市景觀與發展。
二、(附件如後)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代表提案(乙字)第十七號 提案人: 陳榮燦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 市公所轉縣府再轉中央,將頭前溪施設深水溝,讓颱風期間能將洪水排至深水潛流入大海。
說明  頭前溪竹北段因最近土地增值及越來越少腹地,百年大計,煩轉縣府轉至中央施設深水槽,統一管理流域,一來可
少水患,二來可提供足夠的腹地利用。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一號 提案人: 羅源旺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請 公所安排本所在它鄉鎮之市有地勘查,以使本屆代表能了解本所之市有地之位置及現況。
說明 本市市有地在其他鄉鎮尚有幾處其現況為何,請公所安排前往勘查,以使本屆代表能了解市有不動產。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案號: 動議第二號 提案人: 邱靖雅
附署人 林啟賢、林增堂、陳榮燦、杜文中、林維洲、羅源旺、林祺烜、邱靖雅、陳素珍、楊瑞蘭、黃華松、蔡志環、林保鷺、陳凱榮、鄭慶源、郭憲棠、鍾國章、曾泗濱、鄭述鴻
案由 建請 市公所妥善管理公二停五地下停車場 ,提供市民安全便利的停車環境 。
說明 一、據悉該停車場已移交市公所接管,但至今部份設備仍未修繕完成以致尚未收費。
二、原供民眾免費停車的475車位,近日民眾反映突然封閉暫停使用,造成諸多不便,光明商圈附近交通及商店生意均受影響。
三、建請市公所改變停車場作業時,應提替代方案,並事先公告周知,以避免民怨。
辦法
議決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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